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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2025年度深圳市建设工程标准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2-11 浏览次数:128

各有关单位:

为构建工程建设领域国际化、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的“深圳标准”体系,根据《深圳市建设工程标准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及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相关规定,我学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工程建设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 申报范围

1、工程建设中新技术、新方法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的应用;

2、工程建设的规划、勘察、设计、施工(包括安装)及验收、维护和管理;       

3、工程建设中应急的技术;       

4、工程建设中的试验、质量检测和评定方法;     

5、工程建设的信息技术;

6、工程建设的管理技术;

7、其他学会技术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内容。

二、 申报项目条件和重点方向

(一)申报项目条件

1、在全市范围内需协调统一的工程建设相关事项,但现行国家、行业和深圳市地方标准主管部门未就该事项制定标准的;

2、针对已有的国家、行业标准和深圳市地方标准进行深化,进一步严格或优化有关技术内容和指标的;

3、学会标准的编制管理受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,对于政府部门公布的可转化成团体标准的地方标准项目,可承接为学会标准。

(二)重点方向

重点领域涵盖碳达峰、碳中和、“新城建”、“新基建”、节能建筑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、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、建设工程技术创新、城市大型公共设施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、城市建设绿色化、工业化、智能化、数字化等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,填写深圳市建设工程标准学会标准立项申请书(附件)、示范工程案例(如有)及立项可行性报告,一并报送至学会秘书处,同时将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SCES710@126.com。

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,一并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所有人授权文件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学会标准可随时申报。
(二)每项申报文件的纸质版一式二份,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
(三)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。 

(四)申报文件应清晰、准确,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,并提交证明材料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6F01房

联系人:张工 13823184072


附件:深圳市建设工程标准学会标准立项申请书(申请单位填写)


深圳市建设工程标准学会

2025年2月11日



附件:深圳市建设工程标准学会标准立项申请书.docx